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发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该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底,我国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2021年开始,排污许可工作重点从发证逐步转向了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排污许可证质量就是“按证排污”“依证监管”“社会监督”的生命线。为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规范全国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方法,统一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判定标准,出台《技术规范》,有利于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推动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该负责人指出,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技术规范》提出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与要求、核查准备工作要求、核查原则及核查内容、问题清单,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提供系统全面的技术指导。其中,重点强调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内容及其相关参数填报是否完整、是否遗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的各项参数、排放标准、计算方法和结果及提出的管理要求等是否合规;现场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信息与排污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注意核查依据的时效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等应选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工作特点,《技术规范》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方法分为资料性核查、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其中,资料性核查重点关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等核查依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非现场核查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记载内容及其相关参数的完整性,排污许可证记载各项参数、排放标准等内容的规范性。现场核查重点关注排污许可证记载信息与排污单位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鼓励采用智能核查,对于难以实现智能核查,且仅需通过查阅资料、信息比对等方式即可完成排污许可证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核查的,以非现场核查为主。能够通过非现场核查确定排污许可证质量的,应尽量减少现场核查的频次。对于非现场核查存在疑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需采取现场核查的,可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怿)